訂於110年9月14日(星期二)至9月16日(星期四)假朝陽科技大學管理大樓6樓美智廳辦理本市「110年度學校環境教育人員24小時研習」

發佈者 : 吳輔導組長
一、 依據環境教育法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辦理。
二、 為協助本市學校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本局爰規劃辦理旨揭課程;惟因應疫情本次課程先開放報名40人,倘因疫情趨緩集會活動人數上限放寬,將配合調整報名人數(上限為90人),錄取順序如下:
(一) 以未有取得認證學校且報名者(依報名順序錄取);
(二) 倘前開報名人數未足額,則開放參與名額(依報名順序錄取)。
三、 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相關防疫事項,請參與人員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規範配合下列事項:
(一) 不得參加研習人員:
1、 為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及加強自主健康管理等4類人員。
2、 有發燒(耳溫≧38℃;額溫≧37.5℃)、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民眾等。
(二) 參與人員應配合實名制、進行體溫及健康狀況監控等相關防疫措施。
四、 檢附旨案計畫及校園停車注意事項資料(如附件)各乙份。
五、 如有停車需求持本函文置於車輛擋風玻璃處即可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