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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輔導組長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4月6日中市衛疾字第1110039011號函暨本局110年11月15日中市教體字第1100089780號函辦理。
二、 另依據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8次會議修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附帶決議:「各級學校學生每年至少接受1小時、教職員至少2小時之愛滋教育時間」,為提升年輕族群性傳染病自我保護防治知能,務請加強校園性教育及性傳染病防治衛教宣導,包括性傳染病介紹、正確使用保險套、安全性行為、避免多重性伴侶及勿使用成癮性藥物等。
三、 倘發現學生(含外籍學生)已感染愛滋病毒,除應保障個案隱私,不得未經同意揭露感染者身分外,亦應協助其至愛滋指定醫療院所(網址: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t-5dv2y4iBsgbdOBi5CJ1g)檢驗與治療,以及提供正確防治資訊。
四、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已製作外籍感染者在臺問與答,並已翻譯成英文、印尼文、泰文、越南文等語言,請至該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愛滋病毒)感染>宣導素材>愛滋病防治教材項下查閱與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