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府辦理第二場次「臺中市能源轉型推動示範計畫-能源種子教師培訓課程」

發佈者 : 吳輔導組長
一、 依據本府111年3月1日府授低碳辦字第1110049391號函辦理(正本諒達)。
二、 本府永續發展及低碳城市推動辦公室為落實能源基礎教育, 傳達能源知識,藉由授課方式讓公職人員、教師、學生或民 眾、深入了解節電或綠能的重要性,吸收能源科技的新知素 養,並推廣節能的觀念與技能,特辦理旨揭培訓。
三、 請各機關派員參訓並核予參加人員公假,全程參與本次課程者可登錄環境教育時數、公務人員終生學習時數,課程結束後核發研習證明書,另為鼓勵學校教師參訓,教師可登錄研習時數。
四、 檢送能源種子教師培訓課程資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