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級中等以下教師法律研習營~

發佈者 : 紀訓育組長
一、依據臺中市11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高
級中等以下教師法律研習營:推動校園人權、法治教育、
兒童權利公約及公民教育實踐議題研習實施計畫暨臺灣高
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4月14日中分高輔字第1110000302號
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主任、校長(不
限各校報名人數),共2場次,每場計50名,額滿為止。
(二)研習時間:
1、場次一:111年7月25日(星期一)。
2、場次二:111年7月26日(星期二)。
(三)地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5樓大禮堂(台中市南區五
權南路99號)。
(四)報名方式:自111年6月27日(星期一)起至111年7月11日
(星期一)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www2.inservice.edu.tw/)報名(兩場次需分
開報名:場次一研習代碼:3469268、場次二研習代碼:
3469272),並請於報名截止後確認是否通過審核。
三、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請與會人員全程佩戴口罩及遵守飲食
規定,並配合額溫量測及手部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