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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資料特教組長
111年臺中市大安區「主委盃」桌球邀請賽 <報名簡章>
一、目 的:為連絡甲安埔地區民眾情誼,提倡全民運動,並推展桌球運動風氣,促進身心健康,進
而提高桌球技術水準,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立法院副院長 蔡其昌辦公室.台灣運動彩劵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大安區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臺中市大安區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臺中市立大安國中.
六、比賽日期:國曆111年11月20日【星期日】上午8:00完成報到手續.
七、報名費用: 免費.
八、比賽地點:大安國中體育館. (台中市大安區大安港路691號)
九、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單雙不得兼與禁止跨組報名. (PS:按 e-mail 報名先後順序截止報名)
(1).機關團體組:凡設籍於甲安埔地區之機關,均可組對參加;或主辦單位邀請之機關. (邀請16隊)
(2).社會團體組:凡設籍於甲安埔地區之民眾,均可組對參加;或主辦單位邀請之隊伍. (邀請16隊)
(3).國中團體組:凡就讀於台中市地區之國中,以學校組隊參加;或主辦單位邀請之學校.(邀請16隊)
(4).國小團體組:凡就讀於台中市地區之國小,以學校組隊參加;或主辦單位邀請之學校.(邀請16隊)
十、比賽辦法:
(1).機關團體組:五人三分制(混雙.單.雙)五局三勝11分制.(PS:單雙不得兼;最多報名7人)
(2).社會團體組:八人五分制(雙.單.混雙.單.雙)五局三勝11分制.(PS:單雙不得兼;最多報名10人)
(3).國中團體組:七人五分制(單.雙.單.雙.單)五局三勝11分制.(PS:單雙不得兼;最多報名10人)
(4).國小團體組:七人五分制(單.雙.單.雙.單)五局三勝11分制.(PS:單雙不得兼;最多報名10人
十一、比賽制度:視報名人數以秩序冊決定比賽制度與方式。
十二、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訂公佈之最新規則。
十三、比賽用球:採用紅雙喜白色三星比賽球(直徑40mm)。球員選手請盡量勿穿著白色系列服裝。
十四、報名手續:
(1) 自即日起至 111年11月4日(星期五)截止,採 e-mail 報名。
郵寄地址:臺中市大安區體育會桌球委員會(台中市大安區永安里東西三路266號)
聯絡人:總幹事_李銘錫 先生 電話:0939-303053
e-mail:jifu.auto@gmail.com (請電聯確認收到與否)
(2)報名表填妥後(因需辦理保險)請來電確認,一經完成報名手續不得更換名單。
(3)全部隊伍隊員以8~12人為限。(含隊長) (不得請人代替參賽)
十五、抽籤日期:為111年11月13日〈星期日〉上午10時於(大安區體育會桌球委員會之會址)。
●統一由承辦單位代理抽籤, 賽程以秩序冊為主.
十六、領隊及裁判會議:(1)比賽當天請於報到同時校對秩序冊名單印刷正確無誤.
十七、獎勵:1.每組各取前三名頒給獎盃或獎牌或獎狀以資鼓勵。(依秩序冊為準)
十八、比賽細則:
1. 本次比賽日期為111年11月20日,各類組比賽時間詳如附表,請參加比賽人員提早上午 於8:00報
到以便安排出賽。超過時間十分鐘未出席者以棄權論。
2. 各參賽選手請攜帶身分證或在學證明(學生證即可),如遇資格抗議,當場提不出任何一項證明者,
視同資格不符,取消其比賽資格,比賽成績不予計算,爾後不得再出場參加任何一場比賽。
十九、預期成效:預計有400人以上參加本次活動.
(一) 總體營造社區全民運動及提供更多動態活動空間,提升社區民眾參加意願。
(二) 提升社區各項休閒體育運動團體技術水準和增加運動人口數。
(三) 推廣桌球運動、提昇本區卓球運動風氣及水準向下扎根。
二十、申訴:
1. 比賽爭議如規則明文規定,以裁判員之判決為終決。
2. 球員資格之抗議必須在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與受理。
3. 其他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二十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