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趨緩,自111年12月1日起,本市各級市立學校教職員工非因公出國之請假程序,回歸各服務學校差勤管理流程辦理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2月9日中市教人字第1110109584號函辦理。
二、因應疫情趨緩,自111年12月1日起,本市各級市立學校教職員工非因公出國之請假程序,回歸各服務學校差勤管理流程辦理,並由各學校通盤考量現階段防疫政策及人力運用,本權責准駁,有意出國教師請於事前填寫「出國請示單」,前往大陸地區者,請填寫「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寒暑假期間亦同。
出國請示單.doc
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