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10年度推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甄選推動品德教育之具體做法與案例實施計畫」

一、 依據本市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暨本市大肚區追分國民小學110年4月13日追分小字第1100001637號函辦理。

二、 重要內容摘要如下:

(一) 實施對象:

1、 班級數24班以下之各國民中學及小學自由參加。

2、 班級數25班(含)以上之各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及小學,每校至少繳交1件。

(二) 甄選類別:分為「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措施」兩類。

(三)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5月31日(星期一)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三、 如有本案相關問題,請洽大肚區追分國小學務主任林芫任,26932604分機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