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鹿港、線西兩區周遭海域水深危險,請勿至鄰近水域戲水及從事水上活動,以維護人身安全
發佈者 :
邱級任教師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64940號函辦理。
二、 該區為填海造陸開發而成,周圍海域水深危險且多暗流,請加強宣導,並另擇安全場域作為休閒戲水場所。
三、 檢附該區(鹿港、線西兩區)地圖乙份供參。
危險區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