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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資料特教組長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93372號函
及110年7月2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94500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0年7月27日起調降
疫情警戒等級,有關本市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相關防疫
措施說明如下:
(一)校園戶外操場:比照本局110年7月16日中市教中字第
1100052402號函(諒達)辦理,開放戶外操場,惟各式球
類運動場地、兒童遊戲場、室內場館及廁所等仍維持暫
停開放。
(二)暑期輔導:採停辦或線上方式,並視教師疫苗施打狀
況,逐漸滾動修正。
(三)學校游泳池:因疫情尚未全面趨緩,全部仍暫停開放,並
維持與三級警戒相同措施。
(四)體育訓練團隊:高中以下運動團隊可分流(分時、分
段、分區)返校訓練。各時段室內20人、室外40人為上
限,不開放住宿。工作人員(教練、防護員等)須附3-7天
內陰性證明,並定期篩檢(至少1次/週)。
三、承上,有關本市校園戶外操場、暑期輔導、學校游泳池及
體育訓練團隊返校訓練等防疫措施,請各校確實依上開說
明執行,餘請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0年暑假期間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辦理教學活動指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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