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身心障礙體育總會辦理『111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臺中市代表隊』選訓組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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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身心障礙體育總會辦理『111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臺中市代表隊』選訓組隊

發佈者 : 傅資料特教組長
一、 依據本市身心障礙體育總會110年11月1日中身障會令字第1100000287號函辦理。
二、 旨案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 旨揭賽事之選拔比賽於10月22日至24日舉辦完成,已入選選手、帶隊出賽之教練、職員皆須填報選拔報名表,以確認參賽意願,其中,田徑項目可加選未選拔之項目。
(二) 選拔賽未辦理之項目(射擊、地板滾球、輪椅籃球、輪椅網球、特奧輪鞋、健力),請須完整填報分項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利審查。
(三) 選拔賽表現優異入選,但因資格不符、身體狀況等等因素須放棄參加全國身障運動會之選手,需填寫、親簽放棄聲明書,並正本回寄本市身心障礙體育總會秘書處存查(420臺中市豐原區豐北街221號2樓)。
(四) 請報名前請務必確認選手資格(年齡、設籍時間、體位分級)是否符合規範。
(五) 報名自即日起至今(110)年11月9日(星期二)下午3時止,請詳閱選拔辦法。
三、 檢送臺中市代表隊選拔辦法、放棄聲明書、選拔報名表、111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競賽規程、田徑與游泳最低參賽標準、各單項參賽年齡規範(尚未核備僅供參考)。
四、 綜上,惠請各單位協助符合上開選拔資格之人員儘速提報,以利為本市爭取佳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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