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業於110年11月9日府授衛疾字第11002879832號公告修訂本市佩戴口罩與實聯制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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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業於110年11月9日府授衛疾字第11002879832號公告修訂本市佩戴口罩與實聯制防疫措施。
發佈者 :
吳輔導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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