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A號函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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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A號函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影本1份

發佈日期 : 2022-04-06 發佈者 : 吳輔導組長
一、 依據本府111年3月31日府授衛疾字第1110077778號函辦理。
二、 本次防疫措施增加「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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