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修正「樂齡學習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份
發佈日期 :
2022-05-12
發佈者 :
吳輔導組長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4日臺教社(二)字第1112402136號函辦理。
二、 因應Omicron變異株之威脅,國內本土疫情尚未平息,存在社區傳播風險,隔離及自主防疫措施皆為控制疫情之重要方法,為保全防疫量能及韌性,請民眾務必配合遵守相關規範,指揮中心前揭新聞稿規定重點如下:
(一) 自111年4月25日起,實施「重點疫調」。
(二) 自111年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4天(3天隔離+4天自主防疫)。
(三) 自即日起取消實聯制,現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維持至111年5月31日。
(四) 自111年5月1日起,指揮中心啟動「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
三、 旨揭防疫管理指引,修訂重點略說明如下:
(一) 取消實聯制。
(二) 樂齡中心平時應加強日常管理,當出現COVID-19確診病例時,配合實施「重點疫調」及匡列密切接觸者。樂齡中心防疫專責人員,應匡列確診者於樂齡中心接觸者並造冊,配合提供衛生單位名冊。
四、 請各樂齡學習中心於相關場合及課程中教導長者下載及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另有關指揮中心111年5月1日啟動「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重點如下:
(一) 將針對民眾採檢時或投保時所留存的手機號碼發送手機簡訊(簡訊顯示門號:0911514588),提供確診民眾專屬一次性網址連結(網址開頭為https://bbs.cdc.gov.tw/),請轉知學員確認簡訊門號正確後,再填報相關資料。
(二) 確診民眾送出資料後,該一次性網址即會失效,將無法再進行編輯或再次填寫,以減少資安風險。
(三) 自主回報系統不會要求確診民眾填寫完整的「姓名」和「身分證字號」,切勿將個人資料提供給無法查證來源的單位或人員。
五、 請各樂齡學習中心工作人員儘速施打追加劑疫苗,並持續關注指揮中心及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公布之資訊,確實依防疫管理指引等相關措施規定進行,並加強相關防疫措施。
六、 請依旨揭管理指引相關規定,填妥「樂齡學習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自我查檢表」、「樂齡中心工作人員接種COVID-19疫苗名冊」及「樂齡中心工作人員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PCR/快篩紀錄表」,掃瞄為電子檔傳送至g6897025@gmail.com,相關表格及文件由中心存檔備查。
二、 因應Omicron變異株之威脅,國內本土疫情尚未平息,存在社區傳播風險,隔離及自主防疫措施皆為控制疫情之重要方法,為保全防疫量能及韌性,請民眾務必配合遵守相關規範,指揮中心前揭新聞稿規定重點如下:
(一) 自111年4月25日起,實施「重點疫調」。
(二) 自111年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4天(3天隔離+4天自主防疫)。
(三) 自即日起取消實聯制,現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維持至111年5月31日。
(四) 自111年5月1日起,指揮中心啟動「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
三、 旨揭防疫管理指引,修訂重點略說明如下:
(一) 取消實聯制。
(二) 樂齡中心平時應加強日常管理,當出現COVID-19確診病例時,配合實施「重點疫調」及匡列密切接觸者。樂齡中心防疫專責人員,應匡列確診者於樂齡中心接觸者並造冊,配合提供衛生單位名冊。
四、 請各樂齡學習中心於相關場合及課程中教導長者下載及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另有關指揮中心111年5月1日啟動「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重點如下:
(一) 將針對民眾採檢時或投保時所留存的手機號碼發送手機簡訊(簡訊顯示門號:0911514588),提供確診民眾專屬一次性網址連結(網址開頭為https://bbs.cdc.gov.tw/),請轉知學員確認簡訊門號正確後,再填報相關資料。
(二) 確診民眾送出資料後,該一次性網址即會失效,將無法再進行編輯或再次填寫,以減少資安風險。
(三) 自主回報系統不會要求確診民眾填寫完整的「姓名」和「身分證字號」,切勿將個人資料提供給無法查證來源的單位或人員。
五、 請各樂齡學習中心工作人員儘速施打追加劑疫苗,並持續關注指揮中心及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公布之資訊,確實依防疫管理指引等相關措施規定進行,並加強相關防疫措施。
六、 請依旨揭管理指引相關規定,填妥「樂齡學習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自我查檢表」、「樂齡中心工作人員接種COVID-19疫苗名冊」及「樂齡中心工作人員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PCR/快篩紀錄表」,掃瞄為電子檔傳送至g6897025@gmail.com,相關表格及文件由中心存檔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