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修正「社區大學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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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訊息

轉知教育部修正「社區大學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份

發佈日期 : 2022-05-25 發佈者 : 吳輔導組長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18日臺教社(一)字第1112402285號函辦理。
二、 鑒於近期本土疫情急遽升溫,為維持國內病例監測及防疫採檢量能,旨揭防疫管理指引修正,重點如下:
(一) 第肆點「社區大學自主防疫管理措施」,有關「人員健康管理」部分,增列有相關身體不適情形,應落實不到班、不到課。有關「場域管理及環境清潔消毒」部分,增列如有飲食需求,可採分時、分流規劃。
(二) 第伍點「出現確診個案應變措施」,社區大學學員/工作人員確診,社區大學防疫長或防疫專責人員,應匡列「確診前2日內」之同堂課或其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之學員/工作人員,請其3天停止到社區大學。
三、 社區大學之工作人員及學員於自主防疫期間,以不到校為原則。
四、 請持續依指揮中心最新消息及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公布之資訊,應確實依防疫管理指引定期自主檢核並對相關區域加強查核,落實量體溫、加強環境及淸潔消毒、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等相關防疫措施,以降低疫情傳染風險。
五、 副本抄送本市各級學校,請於社區大學符合防疫指引規範之前提惠予出借場地作為社區大學教學場域,以維市民終身學習權益。
六、 檢附教育部最新修正「社區大學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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