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3條、第18條,業經教育部於111年6月1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法規條文
跳到主要內容區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首頁
校務訊息
有關「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3條、第18條,業經教育部於111年6月1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法規條文
發佈日期 :
2022-06-22
11106165-教師請假規則第三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修正條文.odt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
登入成功
Close (Esc)
Share
Toggle fullscreen
Zoom in/out
Previous (arrow left)
Next (arrow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