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娩假及流產假之起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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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娩假及流產假之起算規定
發佈日期 :
2022-08-15
公務人員如有分娩或流產事實,應核給娩假或流產假,該等事實如係於下午發生,則公務人員最遲得自分娩或流產之日下午請娩假或流產假,至如公務人員係於下班 後始分娩或流產,其娩假或流產假最遲得自分娩或流產之次日起算
1110804-娩假及流產假之起算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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