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臺中市初賽」防疫應變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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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競賽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臺中市初賽」防疫應變計畫

發佈者 : 傅資料特教組長
一、 依據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臺中巿初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 因應新冠肺炎防疫,為兼顧防疫安全及參賽者權益,本局研 擬各項防疫及競賽措施暨規範事項,請參賽相關人員知悉並依規定辦理。
三、 為維護參賽人員與舞臺人員之安全,111學年度各參賽團隊搬運道具及布景人員以10人為上限(不含領隊、攝影及播音人員,需憑證入場);惟兒童舞蹈團體甲組以12人為上限(演出人員不列入計算);國小2年級以下非舞者禁止隨行入場。
四、 參賽相關人員應事先繳交「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附件3-1)予就讀或服務學校(留校備查)。
五、 參賽相關人員如於比賽當日屬「於自主防疫期間,無症狀」者可參加本競賽活動,惟需繳交兩日內快篩陰性證明(附件3-2)予就讀或服務學校(留校備查)。
六、 參賽相關人員請事先填妥「參賽及非參賽人員名冊」(個人組-附件4-1、團體組-附件4-2),團體組請逐級完成核章,於報到時繳交始完成報到手續。
七、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臺中市初賽相關資訊,可於本市舞蹈比賽網站(https://art.tc.edu.tw/dance/)查詢及下載使用,如有修正,將於該網更新周知,請隨時瀏覽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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