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助教材(含紙本和數位等模式)買賣暨服務應注意事項」1份
發佈者 :
吳輔導組長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14日臺教社(一)字第1110108026號函辦理。
二、 請協助轉知相關業者,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index.aspx)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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