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臺中市第十一屆兒童文學創作徵文
發佈者 :
邱資料特教組長
一、 依據110年度臺中市第十一屆兒童文學創作徵文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屆徵文方式:
(一) 各校必須先行辦理校內評選,擇錄優異作品參加徵文,60班(含)以下之學校各組項參賽件數以8件為限;超過60班之學校各組項參賽件數以12件為限。
(二) 各校須填製作品數量送件總表,同一位作者,同類作品以一件為限,送件總表請逐級核章。
(三) 各校送件數超過應送件數者,該校所送作品皆不納入評選(請各校審慎清查並過濾稿件)。
(四) 送件受理後,不得要求抽換作品。
三、 收件日期與地點:
(一) 日期:即日起至110年3月12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ps本校學生報名必須經由教務處統一報名 自行報名者若被退件概不負責。
二、 本屆徵文方式:
(一) 各校必須先行辦理校內評選,擇錄優異作品參加徵文,60班(含)以下之學校各組項參賽件數以8件為限;超過60班之學校各組項參賽件數以12件為限。
(二) 各校須填製作品數量送件總表,同一位作者,同類作品以一件為限,送件總表請逐級核章。
(三) 各校送件數超過應送件數者,該校所送作品皆不納入評選(請各校審慎清查並過濾稿件)。
(四) 送件受理後,不得要求抽換作品。
三、 收件日期與地點:
(一) 日期:即日起至110年3月12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ps本校學生報名必須經由教務處統一報名 自行報名者若被退件概不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