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臺中市龍井區龍峰國小附設幼兒園 學前巡迴輔導班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第4次錄取公告,已額滿錄取不繼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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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臺中市龍井區龍峰國小附設幼兒園 學前巡迴輔導班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第4次錄取公告,已額滿錄取不繼續公告。

發佈日期 : 2026-07-15 發佈者 : 宋人事主任
115學年度臺中市龍井區龍峰國小附設幼兒園學前巡迴輔導班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第4次錄取公告
一、錄取公告及類別:
代理教師- 學前巡迴輔導班代理教師2名,正取魏0敏、張0喬。
經錄取人員應於依本校錄取公告之通知日期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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