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0學年度第1學期國小助學金,符合申請資格欲申請者請于9/20前洽註冊組。
發佈日期 :
2021-08-26
發佈者 :
張總務主任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0年8月13日110公字第011號函辦理。
二、 學校在學學生因單親或失親、家庭突遭變故、家境清寒,致求學過程有所阻礙,得申請本項助學金。
三、 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於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向該會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 申請資格:國小(限臺中市、南投縣市、彰化縣市)在學學生,申請學生品行端正。
五、 應付證件:該會申請書、成績單影本、在學證明及個人資料告知義務履行說明書(如附件)。(若為新生,因無成績單請附在學證明)
六、 聯絡人:陳郁婷小姐、陳姿羽小姐,電話:(04)2406-0306,基金會網站:http://linsfund.googlepages.com/。
一、 依據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0年8月13日110公字第011號函辦理。
二、 學校在學學生因單親或失親、家庭突遭變故、家境清寒,致求學過程有所阻礙,得申請本項助學金。
三、 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於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向該會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 申請資格:國小(限臺中市、南投縣市、彰化縣市)在學學生,申請學生品行端正。
五、 應付證件:該會申請書、成績單影本、在學證明及個人資料告知義務履行說明書(如附件)。(若為新生,因無成績單請附在學證明)
六、 聯絡人:陳郁婷小姐、陳姿羽小姐,電話:(04)2406-0306,基金會網站:http://linsfund.googlepages.com/。
